重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须知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长期居住或工作以及转诊转院等,经办理备案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联网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一、异地就医基本原则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实行“三大目录”互认,即时结算先开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就医类别,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展至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及其他就医类别。
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应当事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能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政策。
临时外出(包括出差、探亲、旅游等)的人员,在异地因急诊发生住院治疗的,可由本人、家属或用人单位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三、异地就医住院流程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就医。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时,应当仔细核对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异地就医人员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参保地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就医医院垫付,参保人员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
四、异地就医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在异地不能办理即时结
算时,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二)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报销有疑问时,可咨询自己所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可在就医医院查询。
(三)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应及时向参保地发卡机构申请挂失,并按参保地发卡机构相关规定办理补、换卡业务;在卡挂失状态下不能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重庆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和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