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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关于中耳分析仪租赁服务的公告

来源:采购部     阅读次数:235     发布时间:2024-01-30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关于中耳分析仪租赁服务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人民医院中耳分析仪租赁项目

采购编号:CGB-YZBFW-2024002

公告类型:对外公开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24130 202421

项目包个数:1;

最高限价:2000/月

租赁期限:24个月

技术要求:

1.测试功能:鼓室图、同侧/对侧声反射、咽鼓管功能。

2.鼓室压:探头音频率:226Hz,探头音强度:85dB SPL

3.气压控制:自动,压力范围-600~+400daPa

4.硬件气压安全限制范围:最低压力值≥-750 daPa ,最高气压力值≤+550 daPa,充分保证测试过程中气压值在安全的范围内。

5.声顺值范围:最大声顺值≥7.9ml

6.同侧声反射测试声:包含纯音(0.51234KHz)、窄带噪声、宽频噪声、高频噪声、低频噪声。

7.对侧声反射测试声:包含纯音(0.250.5123468KHz)、窄带噪声、宽频噪声、高频噪声、低频噪声。

8.手动声反射测试:手动控制所有激励电平,可以手动分频测试声反射。

9.最大刺激声强不小于120dB HL

10.设备需具备彩色大屏幕显示,可同时显示双耳所有测试结果和测试图形,方便综合分析患者的情况。

11.设备需具备全中文操作界面:设备主机采用中文界面,操作方便。

12.测试结果报告:可自定义设置报告模板。

13.打印方式:无需通过电脑直接外接打印机,即可打印测试报告。

14.租赁时间:两年。

“★”为必须满足项

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2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对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2、履约地点: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运送、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所提供全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并复验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90%款项。

3)履约期满后,供应商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的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10%款项。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购人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可延期付款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4、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

3)验收时间: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

7、 提供的设备的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出厂的、包装完好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租赁期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限内,由中标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人为损坏除外)、维护保养服务。

“★”为必须满足项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如有需提供)

6.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2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3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报名须知

潜在供应商2024130--2024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 在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部(住院部西二楼)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1.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详见模板)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采购资格不得转让,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采购地点: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部(住院部西二楼)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008151557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申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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